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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安管理中心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5-10-26

一、根据安全工作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,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,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二、贯彻“预防为主,依靠群众”的原则,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;建立健全各层次的治保组织,指导治保会开展工作;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三、对校园实施治安及安全管理。督促检查、指导各部门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,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治安隐患。

四、负责案件的受理、移交工作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;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;调节处理内部治安纠纷,维护校园大型活动、公共场所治安秩序;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。

五、做好重点人的监控、管理工作;对有轻微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、教育。

六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管理在校园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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